为保证查收查引报告的严谨性,由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查收查引报告将按以下说明执行。
查收查引报告
注*:2020年1月15日《2019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(试行)》(简称升级版分区表(试行))正式发布,首次将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(SSCI)期刊纳入到分区评估中,对于2018年以后(含2018年)发表的论文,报告中的JCR分区标准以升级版分区表(试行)为准,仅供参考,具体认定由使用报告的相关职能部门决定。
天津师范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
①“委托人姓名”为报告使用者姓名。
②英文题名中含有特殊字符时,SCI/SSCI数据库中的题名会与原文题名不一致,以SCI/SSCI数据库的题名为准。
③以Web of ScienceTM核心合集为数据源,提供被SCI/SSCI数据库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,若SCI/SSCI数据库中检索不到,一律不开具报告。
④“上线日期”指论文被SCI/SSCI收录的日期,不是论文在第三方数据库上的收录日期。
⑤“检索日期”是工作人员的检索日期。
⑥“论文发表时间”是论文正式出版的时间,不是所投期刊、出版社的接收时间和预出版时间。
⑦检索报告中的“第一作者”和“通讯作者”均以SCI/SSCI数据库中的显示为准,即填写英文名字,不提供中文翻译。对于多通讯作者我们会按照SCI/SSCI数据库中作者信息列出。
⑧检索报告中的“第一单位”为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,以SCI/SSCI数据库中的显示为准。
⑨“JCR分区”不是SCI/SSCI数据库中认定的分区,而是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的分区。根据分区标准计算规则,每次发布的数据会滞后一年,根据我校科技处要求,以论文出版年(以论文被SCI/SSCI收录的时间为准)下一年度发布的分区为标准;若下一年度分区标准未发布,则参照最新发布年度分区标准。
⑩对发表的期刊,若为特刊、增刊会一律标明。
⑪文献类型以SCI/SSCI数据库中显示为准。
⑫我校科技查新站是学校设立的,出具报告上的章是“天津师范大学科技查新站”,不是教育部科技查新站。
⑬若委托人对出具的报告有异议,可携带相关材料去社科处、科技处、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认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