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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收查引报告说明
2026-04-24 16:22  

 

保证查收查引报告的严谨性,由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出具查收查引报告将按以下说明执行

“委托人姓名”为报告使用者姓名。

英文题名中含有特殊字符时,SCI数据库中的题名会与原文题名不一致,以SCI数据库的题名为准。

Web of ScienceTM核心合集为数据源,提供被SCI数据库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,若SCI数据库中检索不到,一律不开具报告。

“索引时间”指论文被SCI收录的日期,不是论文在第三方数据库上的收录日期。

“出版时间”是论文正式出版的时间,不是所投期刊、出版社的接收时间和预出版时间。

检索报告中的“第一作者”和“通讯作者”均以SCI数据库中的显示为准,即填写英文名字,不提供中文翻译。对于多通讯作者我们会按照SCI数据库中作者信息列出。

检索报告中的“第一单位”为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,以SCI数据库中的显示为准。

“期刊分区”不是JCR分区,而是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的分区。根据分区标准计算规则,每次发布的数据会滞后一年,根据我校科技处要求,以论文出版年(以论文被SCI收录的时间为准)下一年度发布的分区为标准;若下一年度分区标准未发布,则参照最新发布年度分区标准。

对发表的期刊,若为特刊、增刊会一律标明。

文献类型以SCI数据库中显示为准。

我校科技查新站是学校设立的,出具报告上的章是“天津师范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”,不是教育部科技查新站。

若委托人对出具的报告有异议,可携带相关材料去社科处、科技处、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认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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